甲公司于3月5日向乙公司发出订立合同的要约信函,3月8日乙公司收到甲公司声明该要约作废的传真,3月10日乙公司收到该要约信函。根据《合同法》,甲公司发出作废传真的行为属于()
甲公司于3月5日向乙公司发出订立合同的要约信函,3月8日乙公司收到甲公司声明该要约作废的传真,3月10日乙公司收到该要约信函。根据《合同法》,甲公司发出作废传真的行为属于()
A、要约撤回
B、要约撤销
C、要约生效
D、要约失效
【正确答案】:A
【题目解析】:本题考查要约的撤回。要约的撤回是指要约人对其发出的尚未生效的要约阻止其生效的意思表示。要约从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未到达受要约人之前,要约人有权取消要约。但是,撤回要约通知必须于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本题中甲公司撤回要约的传真先于要约信函到达乙公司,属于要约的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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